灵信视觉已累计两年以上未按协议约定向国泰君安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

挖贝网3月14日,灵信视觉(834110)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国泰君安近日发布公告称,2021年5月25日,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灵信视觉”)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书》,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约定国泰君安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灵信视觉已累计两年以上未按协议约定向国泰君安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国泰君安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的规定,于2022年12月8日第一次对灵信视觉进行催告,2023年1月10日第二次对灵信视觉进行催告,2023年3月14日第三次对灵信视觉进行催告,若灵信视觉经国泰君安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国泰君安可以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国泰君安股票。灵信视觉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国泰君安股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若灵信视觉经国泰君安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国泰君安可以单方面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国泰君安股票

根据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若国泰君安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申请取得全国股转公司的无异议函,则国泰君安与灵信视觉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国泰君安股票。在国泰君安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公司披露2022半年度报告显示,2022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15,572.77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国泰君安股票

挖贝网资料显示,灵信视觉处于LED产业下游应用的LED显示屏行业,致力于LED显示解决方案、LED发布平台、可视化系统、视频处理器、视频融合系统、虚拟交互系统等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国泰君安股票

来源:挖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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