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票交易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9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股票交易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票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股票交易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股票交易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股票交易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股票交易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交易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股票交易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股票交易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股票交易

2、公司在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披露的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股票交易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股票交易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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