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股票代码

特别提示: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齐翔腾达股票代码,股票代码:002408;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将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

2、在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5日要约收购期限内,最终有1963个账户,共计206,749,278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股票代码

3、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股票代码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翔腾达”)于2023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日。目前,本次全面要约收购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3、被收购公司证券代码:002408

4、被收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1,458,693,71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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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31% 6、要约收购价格:7.14元/股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收购期限: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5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山能新材料作为重整投资人通过重整程序取得齐翔集团80%股权,进而间接控制齐翔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5.91%股份而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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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集团为齐翔腾达控股股东,持有齐翔腾达1,305,214,885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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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9日,淄博中院裁定受理对于齐翔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11月12日,淄博中院裁定通过《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山能新材料将取得齐翔集团80%股权,间接控制齐翔集团持有的齐翔腾达全部股份。 展开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山能新材料应当向齐翔腾达除齐翔集团以外的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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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齐翔腾达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收购人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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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2023年3月27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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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8日三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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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山能新材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收购人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收购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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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止2023年4月25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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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5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963个账户,共计206,749,278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收购人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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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因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齐翔腾达,股票代码:002408)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自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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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齐翔腾达,股票代码:002408)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自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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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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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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