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安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受损股民可索赔

*ST太安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strong></p>
<p>st股票</strong>,受损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3月7日,*ST太安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st股票

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st股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st股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一)、(四)、(七)项、第9.8.2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需等待公司2023年度审计结果表明相应情形是否已消除,才能向深交所提交撤销申请st股票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公司现就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进行说明st股票

(一)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st股票。目前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有序地开展,经营状况基本稳定,主营业务仍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公司进入司法重整(预重整)程序后,法院指定的临时管理人持续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及信息披露合规。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st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6月7日披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于2022年公司年报披露日后,截至问询回复日,经公司彻底自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增加金额8988.36万元,至此,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金额为49156.13万元。2024年2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公告》,截至2024年2月8日,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金额为39156.13万元。公司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重整过程当中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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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康爱多存货项目st股票。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经查明,太安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2018年至2021年,康爱多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记费用等方式,虚增存货、利润。

针对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公司将依法依规委托审计机构出具专项报告,最终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以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为准st股票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st股票

经查明,*ST太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太安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股票。(二)、*ST太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一、对*ST太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款;二、对柯少彬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罚款;三、对余祥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四、对焦宝元、柯少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五、对宋秀清、谢成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st股票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st股票。凡是在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6月15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2年6月15日收盘时持有;或在2019年4月10日至2023年9月15日之间买入,在2023年9月15日收盘时持有*ST太安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太安有裁判文书2条,涉案总金额257.04万元st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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